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增城区土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第六条 异常低价审查要求
原文:
(一)如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3、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现文:
(一)如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请访问网址https://******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利用发展中心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光明西路**8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昌伟(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