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1 | 招标公告3.5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2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年1月**日9时**分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为:****年4月**日9时**分 |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 6 年 1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1月 **日 | 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5月**日 | |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4)诚信要求: |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5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2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 |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 | |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的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 | |
| 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预付款的支付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时将支付金额的8%支付至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 | |
| **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 农民工工资支付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质量合格,且结算经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并出具正式报告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