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1.原招标公告中:工期(日历天):**5日历天, 现变更为:工期**4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年 5 月 ** 日 计划完工时间:****年 5月 ** 日 共计: **5 日历天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现变更为: 计划开工时间:****年 5 月 ** 日 计划完工时间:****年**月 ** 日 共计:**4日历天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二、原工程量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说明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 现变更为: GB/T ****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诚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