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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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9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南湖片区西区新建幼儿园 )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1.**.4偏差更正为“第五章供货要求”具有负偏离按扣分进行处理,扣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招标文件第三章2.2.4技术标准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且没有负偏离的得**分,带“▲”号项为重要参数条款的条款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扣0.2分,未带“▲”号为一般参数条款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的扣0.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阶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如提供承诺书须承诺在供货验收阶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采购清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以重新上传的清单为准。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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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