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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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专项超前地质预报澄清公告(一) ( 招标 项目编号 :E******************1 ) 各潜在投标人: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 澄清内容: (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
” 现更正为: “
” (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规定,本项目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 现变更为:****年4月**日9时**分。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号 联 系 人: 韦 工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 金城江区江南东路 **号 联系人:韦 工 电 话:****-2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河池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6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受理科 联系电话:****-******8 招 标 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年4月9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