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第8项,“供应商所投全部车辆:须提供车辆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变更为“供应商所投全部车辆:须提供车辆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其他无变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河大街**5号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