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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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2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川岛集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新川岛集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条中的“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分)”原为:
现调整为:
招标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