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评标法(公路)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7线清远清新五一至板坑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答疑澄清(**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就国道G**7线清远清新五一至板坑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作出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5页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约定的内容“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个月。”与招标文件**页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为准中“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为准。并将招标文件**5页中投标函附录同步改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问题2:招标文件**5页投标函附录中写是的“逾期交工违约金**.5(3)“而招标文件**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写的是”逾期完工违约金**.5(3),两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5页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为准。并将招标文件第**页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3)同步改为“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4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