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安顺古城粮食局宿舍(9、**栋)改造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代理的“安顺古城粮食局宿舍(9、**栋)改造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已于 ****年4月4日发布公告,将于****年4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3条“工程款支付担保”内容为: “本项目无支付担保” 现调整为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2、原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5分)”内容为: 根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阐述内容或评委提出问题的回答进行评分,好5-3分,中 2.9-2分,差 1.9-0.1 分,未进行阐述计 0 分。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条之规定。 现调整为: 删除该部分内容 3、原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5)“企业信用(0分)”内容为: “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0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为投标截止时间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 注:由于平台建设尚未完成,此项所有投标单位都不计分。 ” 现调整为: “企业信用(5分)”内容为:“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5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为投标截止时间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 注:由于平台建设尚未完成,此项所有投标单位都计5分。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安顺旅游集团避暑旅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西航街道黄果树大街**1科创谷 联 系 人: 刘瑞驰 电 话: **********9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街道兴筑路南侧紫御府第5栋(5)1单元 联 系 人: 郑慧、高思、蒋和蓉 电 话: **********2 时 间:****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