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1.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批 | % | **0.** | 百分比 | 投标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0%。例如:投标人响应报价为**%,即下浮率为2%;投标人响应报价为**%,即下浮率为5%。 |
更正为: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米、面、油、调味品及干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批 | % | **0.** | 百分比 | (1)在原**0%基础上进行响应报价,如下浮2%,正确响应报价模式应在系统中填写取费比例为**%;如下浮5%,正确响应报价模式应在系统中填写取费比例为**%。(2)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1.服务期内服务费结算方法和条件:
1.1. 配送服务费期内按照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按月进行结算,即Σ(各产品基准价*(1-下浮率)*月实际发生数量)。
更正为:
1.服务期内服务费结算方法和条件:
1.1.配送服务费期内按照中标人所报下浮率按月进行结算,即Σ(各产品基准单价*(1-下浮率)*月实际发生数量)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2.基准价格
基准价的确定:①参考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每月最后一次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当月基准价,如果当月未公布单价平均价格的,以就近两月公布的单价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的基准价,采购人按供应商中标报价的下浮率确定执行价 ②若“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没有目录价格的,以采购人每月月初组织人员和配送服务商组成询价小组,所询均价为上月基准价格,采购人按投标人下浮率确定执行价。
注:询价小组须在2家及以上正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现场调研价格。
更正为:
2.基准价格
基准价的确定:参照巴中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动态监测信息和巴中市内2个及以上农贸市场或超市询价作参考,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确定基准单价。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 价格分 | 价格分 | 以有效投标人中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分。 注: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评审报价=1-下浮率。 | **.**** | 客观 | 报价表 |
更正为:
| 价格分 | 价格分 | 以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分。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 客观 | 报价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监管、质疑投诉受理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联系科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清风苑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深启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龙泉名都A3幢**层1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5
四川深启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