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金亚·锦尚(二期)场平工程(标段编号:YLA******-******-**)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请问评标办法2.2.2(2)条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关于企业业绩的这一项里面,是必须要单独的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项目,还是项目内包含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也行,例如大型的道路工程项目里面包含路面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这种能否算作有效业绩? 回复1:项目中包含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的算作有效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用以证明投标人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业绩要求。 二、答疑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进行报价”调整为“按综合单价计价模式进行报价”,其他内容不变。 2、本项目的JHL取值范围为:J值2、3,H值**、**、**,L值3、4。 3、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构成调整为“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4、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6号 联系人:易正蔚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号三峡企业基地北4号楼 项目负责人:欧阳东山、张家齐、张北南 电 话:**********7 ****年4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