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ZB2_JSGC_JL[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5)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无”现修改为“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即1.5分。注:因招标文件为示范文件,本条“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无法修改,为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本条“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5分”。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分值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按零分计算,本项目满分为**分”现修改为“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按1.5分计算,本项目满分为**.5分。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襄阳市襄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年 4 月 3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