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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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兰浩特市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服务项目(EPC+O) 招标文件澄清一次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服务项目(EPC+O) 项目编号:A**************** 1、原招标文件中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设集生产、仓储、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 ****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厂房两个,建筑面积分别为 **** 平方米、**** 平方米;冷却水池一个;建设厂区技术服务站、存储间、配电间共计 **5 平方米;配套消防设施;配套环保设备;铺设厂房配套管网、电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安装龙门吊设备;循环水设备;安装地泵;配套 水、电、空气能供暖、保温设施;厂区内安全维护及安防工程。
设计: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编制初设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参与竣工验收,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通过审查。
施工: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运营:负责项目的运营方案制定,竣工验收后整个项目的运营生产管理。(运营期限**年) 现变更为: 本项目为产业振兴类项目,采用EPC+0模式,计划引进滴灌带生产企业租赁、运营。本项目拟建设集生产、仓储、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 ****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厂房两个,建筑面积分别为 **** 平方米、**** 平方米;冷却水池一个;建设厂区技术服务站、存储间、配电间共计 **5 平方米;配套消防设施;配套环保设备;铺设厂房配套管网、电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安装龙门吊设备;循环水设备;安装地泵;配套 水、电、空气能供暖、保温设施;厂区内安全维护及安防工程。
设计: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编制初设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参与竣工验收,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通过审查。
施工: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运营:负责项目的运营方案制定,竣工验收后整个项目的运营生产管理。(运营期限**年)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时间: 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乌兰浩市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 1、因该项目施工种类多,技术要求高,为全面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便于施工,故组织所有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现场踏勘。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到达现场进行踏勘的单位,须提供《承诺书》至指定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准时参加现场踏勘或提供《承诺书》至指定邮箱。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踏勘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承诺书》到指定邮箱的,截止时间****年4月**日上午**时**分招标人不予受理。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箱:**** 3、投标人须将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或《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或《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现变更为: 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乌兰浩市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 1、因该项目施工种类多,技术要求高,为全面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便于施工,故组织所有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现场踏勘。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到达现场进行踏勘的单位,须提供《承诺书》至指定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准时参加现场踏勘或提供《承诺书》至指定邮箱。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踏勘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承诺书》到指定邮箱的,截止时间****年4月**日上午**时**分招标人不予受理。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箱:**** 3、投标人须将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或《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单》或《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 业绩评分标准(**分):设计类似业绩(5 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建设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5分,最高得 5 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企业业绩(5 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所完成的类似建设工程业绩,每一项得2.5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 业绩评分标准(**分):设计类似业绩(5 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建设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5分,最高得 5 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企业业绩(5 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所完成的类似建设工程业绩,每一项得2.5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请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工 电话:**********8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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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