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荆州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 本项目 【招标 控制价 】 及【 招标工程量清单 】 关于暂列金存在不一致 做出澄清说明: 招标控制价为项目财评报告下浮 6% 后所 产生 金额, 招标 控制价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所示单位工程金额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偏差参考。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有关暂列金描述为【暂列金为税前价****0元】。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4月8日**时**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4月2 2 日**时**分”。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人民政府 ****年4月 3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