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ZS[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灌口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技术项(F2×A2)项目**评分条款调整为:本项目服务管理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备:年龄应在**周岁以内(不含**周岁),且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此基础上,持有下列证书之一者,得1分,否则不得分:(1)持有四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2)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3)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技术项(F2×A2)项目**评分条款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副队长进行评价:保安副队长年龄在**周岁以内(不含**周岁)且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每人得1分,满分2分;在此基础上,人员为军队或消防、自主择业军官等退转人员的,每人得0.5分,满分1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人应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扫描件③退转证明扫描件④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按招标文件第五章“5.技术响应要求”第6.8条款要求提供)。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具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安仁里大道****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焱、曲昕、李伊婷
电话:****-******2、******5、******1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