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7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8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时间:****年4月2日至****年4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 三,评标标准。2.2 价格评分的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三,评标标准。2.2 价格评分的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高优惠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1-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
初审: 张玉良
复审: 张维超
终审: 刘东虎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