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那曲市那曲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那曲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一标包: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于****年3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年3月**日收到质
疑函,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从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人,并书面报告财政部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顺延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西藏攀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
联 系 方 式: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那曲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
联 系 方 式: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隆
电 话: **********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