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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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乐山嘉州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一标段园区消防站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与施工定标方案业绩要求不一致,现对招标文件施工定标方案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施工定标方案“5、企业实力(类似项目业绩数量):以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为统计周期,中标候选人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数量≥3个的,评级为“优”;业绩数量<3个的,评级为“良”。”修改为“5、企业实力(类似项目业绩数量):以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为统计周期,中标候选人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数量≥3个的,评级为“优”;业绩数量<3个的,评级为“良”。” 2.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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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