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照明设施专项设备集中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 城市路灯照明自动化控制终端(含控制箱)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箱体技术要求 1.1、功能要求:▲(2)智能照明自动化控制装置(含监控终端,功能及参数见附件)采用四路独立控制回路的方式对出线回路进行开关灯的操作。更正为:▲(2)智能照明自动化控制装置(含监控终端)采用四路独立控制回路的方式对出线回路进行开关灯的操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院内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泰和青年城一区**层6号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9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