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金量丽雅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BQ**-**(a)、BQ**-**(b)地块丽雅龙汐山·观贤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招标编号:YBXFJ**********)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BQ**-**(a)、BQ**-**(b)地块丽雅龙汐山·观贤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一、 因招标文件中对计划工期、合同工期的填写的具体日期有误,现对以下内容予以澄清: 1.第一卷招标公告中第2.5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2条“计划工期: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主入口预计****年4月进场(分段工期**日历天),1-3号楼预计****年8月进场,5、9、**号楼预计****年**月进场,6、7、8号楼预计****年**月进场,独栋商业预计****年8月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均更正为: “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主入口预计****年4月进场(分段工期**日历天),1-3号楼预计****年8月进场,5、9、**号楼预计****年**月进场,6、7、8号楼预计****年**月进场,独栋商业预计****年8月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条“合同工期1、计划工期: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主入口预计****年4月进场(分段工期**日历天),1-3号楼预计****年8月进场,5、9、**号楼预计****年**月进场,6、7、8号楼预计****年**月进场,独栋商业预计****年8月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更正为: “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主入口预计****年4月进场(分段工期**日历天),1-3号楼预计****年8月进场,5、9、**号楼预计****年**月进场,6、7、8号楼预计****年**月进场,独栋商业预计****年8月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二、 除上述部分修改外,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均不变。 三、 本次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故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宜宾金量丽雅房地产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