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美育馆建设(软件部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 4 月 ** 日 ** 时 **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4.6款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 更正为: 第4.6款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名称:许 丹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湘潭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 号 联系人:孙和龙 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楼 联 系 人:许春媛 谭子林 崔 鹏 陈凯伊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