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定分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樟山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樟山产业基地土地平整工程(二期)补充公告(一) 招标编号:A******************1 致各投标人: 本答疑、补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含软件版)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修改为: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4.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控制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6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承担,该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4款“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说明如下:投标人须依据招标文件、《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该方案应作为技术标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部分的独立章节进行编制,并须严格遵守技术标的暗标编制规定。 (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价格调整→**.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材料基准价格、人工基准价格,修改为: 1、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实行人工、材料价格动态管理,人工、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 版》、浙建站信﹝****﹞**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材料基准价格以****年**月份《文成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为准,在《文成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人工基准价格以****年**月份《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人工市场信息价格为准。 二、原招标清单、图纸作废,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清单、图纸为准。 三、招标文件涉及本修改补充部分的内容做同步变更,凡本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文成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