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温州生命健康医学研究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二阶段)配电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号)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条“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第2.3条“招标文件的修改”相关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条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现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截止时间”的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统一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本修改、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号)为准。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