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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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NJFWSZSZSGZCBZHPG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中县太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第“□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变更为:“☑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
变更为: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设计费支付方式与工程款支付方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不一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招标人:资中县民政局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