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修正为“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澄清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2.2评分基准价计算方法有调整。 请潜在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以最新发布澄清资料为准,如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最新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