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2.2 招标范围: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履约期限:**5 日历天“,此两处列明设计服务期限是否过长? 答:本项目 设计服务期 **5日历天是包含施工配合阶段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工作。 澄清: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荆州市长湖生态管理局 湖北瑞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