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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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TSXFJSPFZDJ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包头市S**8线K**+**3-K**+**5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及《包头市S**8线K**+**3-K**+**5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补充: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含工程数量表)、技术规范等文件仔细复核工程量清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作认可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两阶段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工程量差异,存在错、漏项等理由提出调整费用。承包人的报价将被视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即不因工程量差异而调整费用。本款所称工程量差异包括: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表中数量的差异(包括错、漏项),以及设计图纸工程量数量表中数量与图纸细部结构图计算数量的差异(包括错、漏项); 工程量清单内未包含的施工内容应作为相应子目的附属工作,投标人应将所发生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清单漏项提出变更。”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补充计量规则在招标文件中链接自行下载。 3.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澄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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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