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BDL-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平区****年动物检疫专项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修改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同一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次更正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开评标时间不做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汕头市汕樟路**号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厂房主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