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兴街道安置房小区既有电梯应急抢修服务(重招)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P**一、总则 3.3.2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
| 2 | P**一、总则 3.3.3/P**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3.4.5 |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3 | P**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4.2投标无效。 | 4.2.8《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 | 作删除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招标文件、涉及解释有冲突的,以更正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官河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月亿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1号紫金广场A座**楼****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启航、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
质疑联系人:李梦圆
质疑联系方式:**********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9号城建综合大楼**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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