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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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定区永定河流域垃圾填埋场治理与场地修复工程设计(二次招标)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2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本项目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万元”变更为“本项目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万元”,招标文件其他处的招标控制价按本次变更统一修改。 二、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与《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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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