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1、曲阜市生物质能供汽项目(二期)EPC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1)工程勘察设计费:**2.**2万元; 注:工程勘察设计费结算价=工程勘察设计费中标价/工程投资估算额(****0万元) *工程实际投资额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固定总价):****7.**万元; (3)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投标人自主报价; 建安工程费估算价:****.**8万元。 2、项目技术方案文件中关于环保系统方案的描述: 脱硫剂:石灰石粉(Ca(OH) 2 )Ca(OH) 2 含量大于**%;粒径**5目;水份含量小于1%。 调整为:脱硫剂:石灰石粉(CaCO 3 ),CaCO 3 含量大于**%;粒径**5目;水份含量小于1%。 3、增加附件:现场总平布置图; 4、增加设备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设备预付款**%;2)设备到货(以锅炉主钢架全部到现场为准)验收后支付至设备价款的**%;3)设备到货(以锅炉第二台汽包到现场为准)验收后支付至设备价款的**%;4)锅炉水压试验完成后支付至设备款的**%;5)全部调试完成后支付至设备价款的**%,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