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临[****]**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越城区部分住宅小区绿化路灯道路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项目设备 | 投标人配备有总质量4吨及以上自卸车、巡查车、登高作业车辆、沥青保温车(路面养护车)、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除雪车(允许车辆加装推(或滚)雪装置)、割灌机、绿篱机、油锯、应急排涝车等机械设备,每种设备投标人自有的得1.5分,租赁的得0.**分,最高得**分。 注:①.车辆或设备必须固定用于该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者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加盖电子公章;如为租赁车辆或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加盖电子公章,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投标人配备有总质量4吨及以上自卸车、巡查车、登高作业车辆、沥青保温车(路面养护车)、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除雪车(允许车辆加装推(或滚)雪装置)、割灌机、绿篱机、油锯、应急排涝车等机械设备,每种设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得1.5分,最高得**分。 注:①.车辆或设备必须固定用于该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者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加盖电子公章;如为租赁车辆或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加盖电子公章,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中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绍兴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寺东街7号越商大厦**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浩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
质疑联系人:沈顶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