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仙武引二水厂建设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补遗**号 各投标人: “游仙武引二水厂建设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为进一步明确投标文件提交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补遗说明: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第2.4条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关于交货期:“**个日历天”修改为“自招标人下达供货指令之日起**个日历天”。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交货期评审标准修改为:“本项目采购的离心式污泥脱水机(离心脱水机)的交货期为**天,投标人能提前**天完成交货的得5分,提前5天得2分,提前3天得1分,不提前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交货期作出对应调整,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4.第五章供货要求有调整,具体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以上为招标文件全部调整内容,其余内容不变,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4月8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请各投标人以本补遗及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睿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