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公安专用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增加: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2.附件增加:“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公安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9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2号负一层3号、4号、5号、6号、7号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3
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