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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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监理/标段补遗文件(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新增内容:2.7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资质要求”中新增内容:(3)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涉及此内容的地方均同步修改)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第2条内容修改为: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①删除评分因素“小微企业报价加分”。②评分因素“类似业绩”对应分值修改为**分,对应评分标准细则修改为“除资格业绩外,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千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7.5分,本项满分**分。注:1、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含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2、上述业绩不重复得分。”
招标人:西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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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