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鑫雅苑南区、鑫雅苑北区、马鞍岭小区建设点(项目编号:E******************1) 更正公告(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鑫雅苑南区、鑫雅苑北区、马鞍岭小区建设点(项目编号:E******************1)项目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现更正为:(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3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注:本办法于****年3月**日起正式实施。招标文件涉及该项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 2、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贵港市万腾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号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德宝商城B区 天河花园6幢2-1、2-2商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杜工 联系人: 林工 电话: ****-******8 电话: ****-******1 **** 年 3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