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作如下清澄修改:1、本项目企业业绩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完成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评标标准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现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