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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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黄梅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黄梅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黄梅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HBHM-******SL-********1)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③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于本项目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 现修改为“③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于本项目其他人员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于本项目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 现修改为“拟派于本项目其他人员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设计人员的资历和业绩“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人员数量达 4人的得 4 分,人员数量在 5-8 人(含8人)的得 7 分,人员数量在 9人(含)以上的得 ** 分。” 现修改为“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人员数量达 4人的得 4 分,人员数量在 5-8 人(含8人)的得 7 分,人员数量在 9人(含)以上的得 ** 分。” 4、原开标时间****年3月**日**:**现修改为****年4月1日**:**。 5、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黄梅县农业农村局 ****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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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