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保安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将招标文件技术项,项目**评审内容中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佐证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救护证扫描件、保安服务类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合同佐证或相关行业工作单位连续缴交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不同业主或不同工作单位的社保可累加计算)及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分。(技术评分项**、**、**、**同一个人不可重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保安服务类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合同佐证或相关行业工作单位连续缴交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保安队长的姓名,不同业主或不同工作单位的社保可累加计算)及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提供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分。(技术评分项**、**、**、**同一个人不可重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3.违约责任中的3.1条款内容与3.**条款内容重复,现澄清为以3.**条款的内容为准,并删除3.1条款的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0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贤堃、危青、刘瑞凤
电话:****-******6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