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中韩(惠州)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片区开发场平工程)场平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4号),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之“八、定标因素表”第1项“企业实力”当中的:“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
二、相关事项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城投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