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因招标文件正文公告中的计划工期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的计划工期不一致,在此澄清该项目的计划工期为: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施工工期:**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许可证下达时间为准),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本次澄清答复的计划工期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