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和美海岛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渔业养殖部分)补充通知 招 标 编 号:E******************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县和美海岛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渔业养殖部分)”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补充通知、修改如下:各投标人: 一、修改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3)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修改为:(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的所有人员(不作为资格条件)应当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霞浦县海岛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