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高新区白雅路、白洋集镇地下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作如下修改: (1)“工程设计负责人”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证书。(上传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2)“人员社保”评审标准中的证明材料描述修改为:须上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必须上传退休证原件扫描件及聘用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 2、招标公告中增加:行政监督部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描述改为“项目负责人”。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嵘辉 联系电话:****-******5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丰岗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瑞 联系电话:****-******1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