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以答疑澄清函发出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要求更正为“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由“在工程按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下,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按照(合同金额/工期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总合同额**%停止支付,所监理的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部门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额的**%,剩余3%为质量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个工作日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到位”修改为“在工程按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下,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每季度按照(合同金额/工期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总合同额**%停止支付,所监理的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额的**%,剩余3%为质量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个工作日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到位”。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