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普安水厂装配式一体化工程(一期一阶段)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补遗文件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普安水厂装配式一体化工程(一期一阶段)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补遗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招标清单与设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