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大气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第五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招标公告第六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 招标公告第五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招标公告第六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请投标人在 “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智慧服务大厅—开标与电子竞价直播,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陈攀 电 话:****-********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中路**7号 联系人:王际兵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号益民小苑6栋**8号 联系人:陈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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