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下午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现修改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下午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创业路**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6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3、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4、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经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鋆****-********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8号建协大厦**楼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