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经采购人来函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预算品目:LED显示屏。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 邮编:******。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豪
电话:**8-********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