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ZJ[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北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紫云英采购和施用(播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3.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2-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汞(Hg)≤0.1mg/kg的得3分,0.1mg/kg<汞(Hg)<1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4.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3-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铬(Cr)<**mg/kg的得3分,**mg/kg≤铬(Cr)≤**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5.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4-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铅(Pb)<6mg/kg的得3分,6mg/kg≤铅(Pb)≤**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6.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5-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重金属指标,其中重金属指标:镉(Cd)≤0.5mg/kg的得3分,0.5mg/kg<镉(Cd)<1.5mg/kg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9.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8-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3个/g的得3分,3≤粪大肠菌群数≤**个/g的得1.5分, 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4.1-****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9-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蛔虫卵死亡率未检出蛔虫卵得2分,**%≥蛔虫卵死亡率≥**%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4.2-****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水分鲜样<**%得3分,**%≤水分鲜样<**%得1.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GB/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技术项(F2×A2)”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供有机肥产品的技术指标,其中:其中硒指标:硒<0.**3%的得3分,硒<0.**2%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所佐证参数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的CMA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依据NY/T****-****检测,且该项参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8、项目所在地土壤普遍缺硒,本次招标所投有机肥产品须按照NY/T ****-****标准进行检测,且产品须含有硒元素。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满足本文件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5)修改为:“8、项目所在地土壤普遍缺硒,本次招标所投有机肥产品须按照NY/T ****-****标准进行检测,且产品须含有硒元素。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满足本文件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武市水北镇人民政府
地址:邵武市水北镇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号楼2层裙楼B5-6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7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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