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清市柳市镇雨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修正书** 各投标人: 乐清市柳市镇雨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异议答复部分: 1、提:招标文件(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中要求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但该文件的具体格式、签署要求及法律效力均未明确。请问是否可以用具备客观效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资料代替业主证明?请予以澄清。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2、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条款与3.5.6条款对于(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证明材料的要求不一致,建议统一表述为:以上人员应附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附证件材料限相关注册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以明确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范围,避免歧义。请予以澄清。 答:投标人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即可(相关注册证或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 3、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条明确(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提供;但投标格式中(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中仍保留(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前后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答:不提供。 4、提:招标公告第3.4.2条要求证明材料中需明确体现总投资,但未明确是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两者均需体现,还是其中一项体现即可。总投资额通常在合同中载明,建议明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其中之一体现总投资即可满足要求。请予以澄清。 答: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体现总投资即可满足要求。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